各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单位:
我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由市建委于2011年10月8日正式运行以来,至今已有2266项施工项目、59项监理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进行,交易金额425亿元,为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推动电子招投标工作深入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施工项目采用网络投标。各招标代理机构在8月1日以后备案的施工项目全部实行网络投标。要求投标人采用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使用CA锁(此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使用的锁)对文件进行解密。
二、监理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各招标代理机构在8月1日以后备案的监理项目中试行电子化招投标,可采用光盘形式投标或者网络形式投标。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使用《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使用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招标文件并按要求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监管平台,经监管部门备案后进行网上发售,投标人通过网络以网银形式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10月1日以后全部实行网络投标。
三、请各位投标人重点关注网络投标注意事项(详见附件),避免由于自身原因在开标现场不能解密投标文件导致投标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在网络投标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上报,联系电话:024-83962071
附件:关于网络投标注意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