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14年9月,我部印发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并召开电视电话会部署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6个月来,各地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面检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为了解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更好地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将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我部。
各地报送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体情况
部署落实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工作情况,包括召开有关会议,加强宣传贯彻和人员培训、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等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建议。
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情况,包括开展工作情况,新开工项目签订责任书、在建项目补签责任书、已完工项目设置永久性标牌等情况。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包括开展检查的次数、在建建筑工程项目总数,检查工程项目数、企业数,查处存在违法行为的项目、企业以及个人的数量,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
(三)在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方面开展工作情况,包括创新监督检查制度、监管队伍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等情况。
(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情况,包括出台政策、制定配套监管制度、完善标准技术体系及应用推广等方面情况。
(五)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有关工作情况。
(六)提高人员素质情况,包括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劳务培训等方面情况。
请各地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djzbtj@sina.com。
联 系 人:建筑市场监管司 李雪飞 陈安东
联系方式:010-58933327 010-58934163(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