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理协会,各工程监理企业:
按照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减少审批环节,减轻企业负担”的指示精神,为减少工程监理审批环节,减轻企业负担,更好服务企业,根据《沈阳市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方案》中“关于对涉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和“行政审批过程中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条件;对属于程序性、不发挥实质作用的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合并”等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受理程序调整如下:
1.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受理工作由市建委市场处统一办理。
2.此项工作2014年9月2日前完成交接,2014年9月3日起正式施行。(各企业见通知后,按要求办理)
3.工作联系人:刘呈来,电话:22565042
市建委市场处
2014年9月2日